学校召开法律事务会商会议

时间:2022-06-06浏览:10


66日上午,发展规划处(法律事务办公室)在太白湖校区办公楼413室组织召开由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法律顾问组、合同审查小组和外聘顾问律师成员参加的法律事务会商会议。

会议集体研学了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党委会、院长办公议事规则和合同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对一般合同和重大合同的划分进一步梳理和明确。

会议要求,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合同审查小组、校内法律顾问和外聘顾问律师要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学校、师生权益,为学校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强调,合同管理工作是学校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是做好全面依法治校工作的前提,法律事务办公室要加大对《济宁医学院合同管理办法(修订)》的宣传力度,推进合同管理制度有效施行,把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未经学校授权或书面委托,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以学校和校内机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未经学校批准对外使用以“济宁医学院”为核心的校名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