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同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合同管理工作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落实《济宁医学院合同管理办法(修订)》,规范学校合同订立、履行和管理行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合同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0日期间,各部门、单位以学校或者经学校授权的单位、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合同。
二、检查时间
2022年6月15日-7月5日
三、检查内容
1.合同管理总体情况
包括各承办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的总体概述,合同签订总量,有无统一的登记台账,有无建立专门的合同档案等。
各归口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的总体概述,合同审核总量,合同编号管理情况等。
2.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情况
(1)是否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签约权限、流程进行合同签订;
(2)是否存在未经授权擅自以学校和校内机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情况;
(3)是否存在应签订书面合同但未签订的情况;
(4)合同签订后,是否完全履行,有无异常履约情况;
(5)合同签订后,是否存在无法履行,未及时按规定解除合同的情况;
(6)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损害学校合法权益的情况;
(7)合同及相关资料的保管和归档是否规范。
3、资产管理处管理的合同由资产管理处统一自查。
四、检查方式
1.自查:各部门、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填写承办合同登记表(承办部门填写)、归口管理合同汇总表(归口管理部门填写),形成合同管理情况自查报告,6月24日前报送法律事务办公室,联系人:王歌(671276)。
2.抽查: 6月27日至7月5日由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牵头对各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3.整改:各部门、单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学校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发展规划处(法律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