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发展规划处(法律事务办公室)在太白湖校区办公楼第二会议室组织召开关于公共卫生学院校企合作项目论证会,会议由发展规划处(法律事务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杨仁勇主持。
会议对公共卫生学院校企合作项目进行了论证,就合作事项的具体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无形资产的使用、发票如何开具、法律责任的承担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对协议具体条款进行了修改。会议认为,校企合作是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重要重要途径,对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地方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卫生学院、财务处、审计处、资产处、科研处、法律事务办公室相关人员和学校外聘律师参加论证。
【信息来源:发展规划处(法律事务办公室) 撰稿:王歌 责编:杨仁勇 终审:陈吉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