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办普法宣传讲座
发布时间:2024-12-02 发布人:发展规划处 浏览次数:10次
11月29日,学校在太白湖校区举办“强国复兴有我”普法宣传讲座。讲座由学校法律顾问、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张敏敏律师主讲。
张敏敏围绕法律释义、自然人权利和大学生权利等方面,重点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人格权、肖像权、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权保护、合同、高空抛物、好意同乘、饲养动物、见义勇为、紧急救助、自甘风险、婚姻关系、校园贷等民事法律行为,同时讲解了代替考试罪、防诈骗等刑事方面的法律解读和案例释意,通过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案例,为学生带来实用的法律知识。
学校总法律顾问、发展规划处(法律事务办公室)处长(主任)杨仁勇在总结时强调,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和未来,要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治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名知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新时代大学生。
太白湖校区500余名学生参加讲座。
【信息来源:发展规划处(法律事务办公室) 撰稿:王歌 责编:蒲丽娜 终审:张秋生】